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23-07-19 16:07

进项税额在存货清查时,一般不算到净损失里。进项税额是指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额,这部分税额可以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抵扣销项税额。而净损失主要是指存货的成本和实际价值之间的差额,与进项税额无关。

孝顺的麦片 追问

2023-07-19 16:07

那如果我在清查存货时发现了一些过期或者破损的商品,这部分损失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呢?

李老师2 解答

2023-07-19 16:07

这部分损失不能直接抵扣进项税额。因为进项税额的抵扣主要是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进行的。过期或破损的商品如果不能销售,那么就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但是,这部分损失可以作为企业的成本进行计算,从而影响企业的利润和税收。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进项税额在存货清查时,一般不算到净损失里。进项税额是指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时支付的增值税额,这部分税额可以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抵扣销项税额。而净损失主要是指存货的成本和实际价值之间的差额,与进项税额无关。
2023-07-19 16:07:25
存货清查净损失的计算: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2022-09-24 11:24:39
同学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是因为计提减值损失的时候损失就已经结转到利润里了【是的】
2022-04-25 17:40:39
您好,自然灾害和天灾人祸,不属于非正常损失。这类损失都计入营业外支出。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非正常损失取消了自然灾害一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而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所称的非正常损失却包括三项,即:   (一)自然灾害损失;   (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   (三)其他非正常损失。   比如某企业购进一批货物简单加工后由某运输船队承运异地,途中船队失火导致货物烧毁,那么该批货物购进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当允许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另外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非正常损失前提必须是管理不善,后果必须是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也就是说如果不是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也不应当作进项税额转出。比如药品过期报废损失,并不属于管理不善,因此同样不必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018-01-23 22:39:11
同学你好 是有什么问题
2023-03-31 11:21:5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