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 年至2022年与固定资产业务相关的资料如下:资料一: 2019年12月5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购入一套不需安装的大型生产设备(折旧计入“制造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50万元(5000X 13%)。 资料二: 2019年12月31日,该设备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净残值为50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按年计提折旧。 资料三: 2021 年12月31日,该设备出现减值迹象。预计可收回金额为1800万元,甲公司对该设备计提减值准备后,根据新获得的信息预计其剩余使用年限仍为3年,净残值为30万元,仍采用年数总和法按年计提折旧。 资料四: 2022年12月31日,甲公司出售该设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9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7万元(900X 13%),款项已收存银行,另以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2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懂得感恩的鲜花
于2023-07-09 16:54 发布 74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默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3-07-09 16:54
你好同学,稍等回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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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稍等回复您
2023-07-09 17:23:47

你好同学,稍等回复您
2023-07-09 16:54:57

您好!净损益等于20+2.6-1.5-(23-5),您参考下哦
2021-11-09 19:16:16

你好,该企业出售设备应确认的净收益为20-(23-5%2B1.5),B
2020-05-11 10:24:18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22-06-08 2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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