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发出不符合收入条件: 4.1、2019.7.14、A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000元,该批产品成本为60000元,A公司在销售该批产品商品时,已得知B公司资金流转发生暂时困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也为了维持与B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商业关系,A公司仍将商品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假定A公司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此题属于不符合确认收入的5个条件中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但商品已发出,增值税发票已开出。)2、假定2019年11月A公司得知B公司的经营情况逐渐好转,B公司承诺近期付款(此时确认收入) 4.3、假定A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份收到货款。
冷静的铃铛
于2023-06-07 21:03 发布 444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请问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是需要做这个业务的分录吗? )
2023-06-07 21:10:23

债权转让不需要开票。
2020-04-03 11:48:51

你好,合同发生变更了吗?
2021-12-21 12:02:26

你好,按开具发票情况确认收入
2017-04-24 15:59:01

你好,需要确认收入的,没有收到计入应收账款核算就是了
2016-09-26 16:12:2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