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工作中,一般纳税人,月末进项大于销项,需要结转 问
同学,你好,当月末进项税额 > 销项税额(即产生“留抵税额”)时,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将差额结转到“未交增值税”的贷方(后者仅用于结转“应交未交”的税额)。 正确的处理是:保留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方余额中,不结转至“未交增值税”。 具体逻辑: 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销项 > 进项时,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当月进项大于销项(留抵):不做上述结转分录。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即多出的进项)保留在该明细科目中,作为留抵税额,用于抵扣以后期间的销项税额。 答
甲方工抵房给我们,我们直接打折卖出去了,这个账务 问
同学,您好,甲方以工抵房抵债,您公司直接打折卖出,这一业务应分两个阶段进行账务处理:第一阶段是债务重组(取得抵债房产),第二阶段是资产处置(出售房产)。 第一阶段:取得抵债房产(债务重组) 核心原则:在您公司实际取得对抵债房产的控制权(即有权决定何时、以什么价格卖给谁,并承担相关风险和报酬)时,终止确认对甲方的应收账款,并将房产确认为一项资产。 1. 确认时点 • 关键判断:您公司是否已完全取得对该房产的控制权?例如,是否已签订不可撤销的抵债协议、是否已实际收房(或通过网签等方式锁定房产)、是否已能自主决定出售。 2. 资产分类 • 不能确认为“存货”:因为工抵房的取得和处置不是您的日常活动 • 不能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因为您的持有目的是出售,而非自用或出租。 • 应确认为“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取决于您预计的变现时间。如果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出售,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如果超过一年,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3. 入账价值 • 原则:按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取得抵债房产的入账价值。 • 简化处理:如果实务中难以直接确定债权的公允价值,可以按该房产的公允价值入账,但最高不得超过该项债权的账面余额。 • 差额处理:如果房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投资收益”或“营业外支出”);如果高于,差额通常不确认收益(以债权账面价值为限)。 4. 账务处理(假设已取得控制权,且房产公允价值与债权账面价值相当) 借: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房产的公允价值,不超过债权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 (差额,如房产公允价值低于债权账面价值) 贷:应收账款 (原应收甲方的工程款/货款账面余额) • 注意:如果房产公允价值高于债权账面余额,则按债权账面余额入账,不确认收益。 第二阶段:出售抵债房产(资产处置) 核心原则:出售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确认银行存款,同时结转该资产的账面价值,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1. 损益归属 • 属于“资产处置损益”:因为这是处置一项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产生的损益。 2. 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的打折后的出售价款) 资产处置损益 (差额,如出售价款低于账面价值) 贷: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该房产的账面价值) 资产处置损益 (差额,如出售价款高于账面价值) 完整案例演示 假设: 1. 甲方欠您公司工程款 100万元。 2. 双方签订不可撤销的抵债协议,您公司已实际控制该房产,房产公允价值为 90万元(低于债权)。 3. 您公司将该房产以 85万元(打折)出售给第三方。 账务处理: 第一步:取得房产时 借: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90万元 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 10万元 (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 100万元 第二步:出售房产时 借:银行存款 85万元 资产处置损益 5万元 (出售损失) 贷: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90万元 答
老师,24年企业所得税实际多少 问
同学你好 你问税率吗?小微吗 答
我们公司欠对方的建厂工程款,现在用我们的库存商 问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答
老师咨询个问题,A公司是用餐平台,B是服务的,也是开 问
你好,可以的,有三方协议把持的 答


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支出=利润总额,支出包含税金及附加吗?
答: 同学您好,是的,利润总额的计算中,支出是包括税金及附加的。因此,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再减去税金及附加等支出,就得到了利润总额。这是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利润里面是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否就是利润里面是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成本-营业附加税吗?为啥要减附加税?
答: 一般纳税人的利润计算中,是包含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成本和费用后的净额。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企业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这些税费是企业经营活动中需要承担的成本之一。 因此,在计算利润时,需要将营业税金及附加从收入中减去。这是因为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企业在获取收入时需要支付的一种法定税费,属于企业经营成本的一部分。通过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可以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盈利水平,帮助企业做出更好的经营决策。 至于为什么要减附加税,是因为在企业的利润表中,收入和成本都指的是不含税的金额。而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按照含税收入计算的,因此需要在计算利润时将其减去,以得出不含税的利润。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避免因含税收入和不含税收入的混淆而导致的误差。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收入未超过30万,我利润表直接税金及附加填0元(不计提),还是税金及附加和营业外收入同时计入减免的附加税金额(先计提再结转到营业外收入税收优惠),应该按照哪一种操作呀?
答: 先计提再结转到营业外收入税收优惠的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碧蓝的萝莉 追问
2023-05-10 14:34
张壹老师 解答
2023-05-10 14:35
碧蓝的萝莉 追问
2023-05-10 14:39
张壹老师 解答
2023-05-10 14:42
碧蓝的萝莉 追问
2023-05-10 14:44
张壹老师 解答
2023-05-10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