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与公司签合同,但只是劳动局出的,通用合同,发生工伤,工伤手术治疗,恢复期内原本12000的月固定工资,只给3000/月,然后公司说,3000是基本工资,然后2000是岗位工资,5000是职务津贴,2000是技工补贴,他说没上班,就只能拿基本工资3000,这样就合法可以只给3000?就行?

欣慰的向日葵
于2023-04-22 10:12 发布 285次浏览
- 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3-04-22 10:33
上午好啊,不行的呢
工伤期间只发底薪,工伤职工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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