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公司新设100%控股的子公司,以土地等非货物性资产进行投资。请问:① 假设其他条件均满足,该活动是否满足特殊税务处理要求;③该土地投资子公司,是否需要按评估价开票给子公司;④子公司收到发票是否按评估价入账?⑤开票按什么项目开具;⑥子公司收到评估价值的发票后,按原计税基础进行摊销是否可以?

劲足
于2023-04-03 12:45 发布 417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4-03 12:49
同学你好
1.对的3需要的4按发票金额5开土地使用权的6.按发票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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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1.对的3需要的4按发票金额5开土地使用权的6.按发票才行
2023-04-03 12:49:19
您好,麻烦发下题目
2022-03-29 07:28:31
同学你好:
应该是不能扣除土地摊销的。计税基础=1000%2B500=1500
参考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关于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2023-11-27 21:41:34
你好!计税基础,就是发票金额,税收折旧跟账上的折旧一致
2024-05-24 15:55:46
资产计税基础有发票的固定资产的原值。
2024-03-25 17: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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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足 追问
2023-04-03 13:25
朴老师 解答
2023-04-03 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