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客户签订合同,销售A.B两种厂品,A产品售价50000元,成本36000元,B产品售价40000元,成本28000元,合同约定,签订合同后交付A产品,3个月后交付B产品,两种产品全部交付后一并结算产品价款,该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3%,在交付产品确认收入是时发生纳税义务并同时收取增值税 分录

端庄的钢笔
于2023-04-02 10:14 发布 373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先全额确认收入,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开具发票后冲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23-11-03 13:59:24
您好,这个是全部的吗
2023-04-02 10:15:32
你好; 21年发出去货物 当月开始做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 无票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22-03-11 13:57:41
同学您好
借 合同资产 113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
借 主营业务成本 6000
贷 库存商品 6000
借 应收账款 16950
贷 合同资产 11300
主营业务收入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0
借 主营业务成本 3500
贷 库存商品 3500
2022-05-21 15:37:33
您好
会计上已经确认收入,但是税法认为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会计和税法是两条腿,互不影响。
2022-04-27 13: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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