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分公司是不是符合小微企业,分公司就不用就地分摊企业所得税呢
木水星辰
于2023-03-16 16:16 发布 338次浏览
- 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3-16 16:28
是的,如果分公司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就不需要就地分摊企业所得税。但是要注意的是,小微企业的定义有一定的条件限制,所以你要先确认分公司是否符合小微企业的规定。
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如果分公司符合小微企业的标准,就不需要就地分摊企业所得税。但是要注意的是,小微企业的定义有一定的条件限制,所以你要先确认分公司是否符合小微企业的规定。
2023-03-16 16:28:04

对的同学,是这样的
2024-06-21 09:55:20

你好
分公司不是小微,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分公司自己不享受。
2022-04-05 17:04:25

同学你好
总公司还是符合小微条件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小微政策
2020-12-29 22:17:15

你好,不分摊,就地预缴,是各自缴纳各自的,
不需要自己填写对方的。
2022-09-19 18:22:2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木水星辰 追问
2023-03-16 16:28
齐惠老师 解答
2023-03-16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