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分公司是企业负责人制(非独立法人)。但是分公司独立核算,所有税交当地,分公司符合所得税小微企业标准,请问分公司可否按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并适用20%优惠税率呢?
朴实的帆布鞋
于2018-04-10 08:19 发布 2106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4-10 08:21
补充,分公司办的小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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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0 08:21:18

不允许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预缴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了
2019-07-08 10:58:45

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不能享受的,这个你申报所得税会看到小型微利企业选的否
2019-07-08 11:34:49

您好
把分公司转为一般纳税人独立核算,是可以单独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2019-04-10 21:32:00

你好,独立核算的话,可以享受的
2020-11-26 1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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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解答
2018-04-10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