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1号收到货物,2号用票据支付部分货款,对方于21号开具全部的发票后,公司于24号用银行账号支付了剩余尾款,请问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呢。需要严格按照业务发生的日期来处理吗?

执着的宝贝
于2023-03-15 12:04 发布 413次浏览
- 送心意
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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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照业务的实际日期来处理,而不是按照开具的发票的日期来处理。比如1号和2号的收付款应该按照收付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来计入会计账务。
2023-03-15 12:13:46
您好,您可以付款时先挂账预付款,充值时冲减预付款。
2020-06-17 15:28:02
您好,摘要:转账支票(票号00125)支付20台山泉净水机发票号1122款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上面分录金额按发票填列
2024-06-20 19:37:54
那这个设备什么时间到的。
2023-02-21 11:11:03
日记账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即可,如果根据原始凭证登记无法编号。
2018-03-13 16: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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