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李老师2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2023-03-08 18:59

职工福利费14%取的基数是计提的工资总额。因为职工福利费是根据计提的工资总额计算的,而不是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所以职工福利费14%取的基数是计提的工资总额。 
例如,企业计提工资总额10000元,当月缴纳职工福利费计算为10000元*14%=1400元。根据《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期限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函【2011】22号)的规定,当月缴纳的职工福利费为1400元,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职工福利费额度也为1400元,即将1400元的职工福利费额度作为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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