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是劳务公司,因为工资滞后几个月才发,而且提前也不知道工资。我能不能每个月暂估工资(借:劳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等到发工资的月份,若是少计提了就补计提,再发放。若是多提了,就冲红。这样可以吗?
传统的冬日
于2023-03-07 13:18 发布 54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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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
职称: 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但应当加以合理限制,即应付职工薪酬不得超过实际发放的金额。同时,每月暂估的金额也应当有一定的依据,而不是随意猜测。
2023-03-07 13:30:06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
2024-02-23 09:27:14

你好!这样12月份的工资费用会出现跨年费用
2019-05-28 04:38:04

你看下他5月份计提的和6月份发下去的工资是不是不一样?他应该是计提的5月份的有问题,然后红冲再重新计提。
2024-07-27 22:35:41

您好,补计提上个月人员工资,在备注里写这个就行了,
2019-12-17 16: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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