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终汇算清缴计税方法,计算黄某2921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并计算出其在该年应补(退)多少元个人所得税税额。

欣慰的向日葵
于2023-03-05 13:51 发布 539次浏览
- 送心意
良老师1
职称: 计算机高级
2023-03-05 13:59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采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计税方法,计算黄某2921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需要综合黄某在该年度取得的各项所得,并减去合法准予扣除的费用及税前扣除项目,然后按照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应纳所得税税额。
例如:黄某在2019年取得的有关所得为:主营业务所得4800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3000元,劳务报酬所得500元,稿酬所得100元,利得税减免50元,免税收入200元。对其取得的各项所得减去合法准予扣除的费用及税前扣除项目(不含个人免税额),其净所得为(4800-0)+(3000-1500)+(500-0)+(100-50)+(200-0)=5400元,根据黄某的净所得5400元,应按照税率3%,速算扣除数150计算个人应纳税额,其个人所得税税额为5400×3%-150=162元,若在2019年其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少于162元,则需补缴162-实际缴纳的金额,若实际缴纳的税额超过162元,则可以退还实际缴纳的税额-1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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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采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计税方法,计算黄某2921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需要综合黄某在该年度取得的各项所得,并减去合法准予扣除的费用及税前扣除项目,然后按照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应纳所得税税额。
例如:黄某在2019年取得的有关所得为:主营业务所得4800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3000元,劳务报酬所得500元,稿酬所得100元,利得税减免50元,免税收入200元。对其取得的各项所得减去合法准予扣除的费用及税前扣除项目(不含个人免税额),其净所得为(4800-0)+(3000-1500)+(500-0)+(100-50)+(200-0)=5400元,根据黄某的净所得5400元,应按照税率3%,速算扣除数150计算个人应纳税额,其个人所得税税额为5400×3%-150=162元,若在2019年其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少于162元,则需补缴162-实际缴纳的金额,若实际缴纳的税额超过162元,则可以退还实际缴纳的税额-162元.
2023-03-05 13:59:30
你好,你这是要求做什么呀
2024-06-12 13:12:04
你好
稍等马上计算的
2024-09-02 18:03:32
(1)7月王某应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8000-5000×7=-17000(元),小于0,无需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且按规定采取不并入综合所得而单独计税方式处理的,公益捐赠支出扣除分项计算限额,直接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限额扣除或全额在取得当期扣除。捐赠扣除限额=48000×30%=14400(元),大于实际捐赠金额10000元,可以全额扣除。(48000-10000)÷12=3166.67(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0-10000)×10%-210=3590(元)
(3)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6+20000×(1-20%)×70%-60000]×10%-2520=3400(元)
(4)A国综合所得个税抵免限额=3400×20000×(1-20%)×70%÷[18000×6+20000×(1-20%)×70%]=319.46(元)在A国已纳税额2000元,超过抵免限额,所以可以抵免个人所得税319.46元,应补缴税额为0。
(5)境内工资薪金所得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8000×6-60000)×10%-2520=2280(元)
王某应汇算清缴时应补缴个人所得税=3400-319.46-2280=800.54(元)
2022-04-15 13:52:04
(1)7月王某应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8000-5000×7=-17000(元),小于0,无需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且按规定采取不并入综合所得而单独计税方式处理的,公益捐赠支出扣除分项计算限额,直接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限额扣除或全额在取得当期扣除。捐赠扣除限额=48000×30%=14400(元),大于实际捐赠金额10000元,可以全额扣除。(48000-10000)÷12=3166.67(元),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0-10000)×10%-210=3590(元)
(3)境内外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6+20000×(1-20%)×70%-60000]×10%-2520=3400(元)
(4)A国综合所得个税抵免限额=3400×20000×(1-20%)×70%÷[18000×6+20000×(1-20%)×70%]=319.46(元)在A国已纳税额2000元,超过抵免限额,所以可以抵免个人所得税319.46元,应补缴税额为0。
(5)境内工资薪金所得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8000×6-60000)×10%-2520=2280(元)
王某应汇算清缴时应补缴个人所得税=3400-319.46-2280=800.54(元)
2022-04-15 17: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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