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中“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紫水晶
于2017-10-29 15:18 发布 3217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指的是应发工资。
2017-10-29 15:26:18

你好,低于这个三倍金额的补偿金,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补偿按照你们约定执行
2020-08-03 10:43:16

你好,就是补偿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比如当地工资是1000,他最多按照3000来给你补。
2023-05-16 10:28:50

不是按3倍支付 是不超过3倍金额不交个税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2113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5261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4102的本1653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只要是企业和劳动者约定的薪酬,是可以正常发放的,只不过应该按照国家规定准确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1. 不过,在员工向企业申请经济补偿金时候,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就不能 按照个人实际工资标准给予补偿了。
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劳动者的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高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计发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不受十二年的限制。
5. 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与企业注册地不一致的,劳动者的工资高低以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参照。
2020-07-11 14:33:59

是上一年社会年平均工资
2019-07-26 19: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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