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个税要全员全额申报,然后地税专管员说要去更正差额,国地税不一致,我们是去年5月份才发工资,刚成立,5月份发的5月份的,没有计提,然后6月份分计提6月份的额,7月份发的6月份的工资,现在疑问是 国税2016 年 应付职工薪酬是50445,地税是46685,其中的差额就是12月份的工资,12月份的是1月份发,即2月份才申报,所属期是2017.1.1-1.31,实际是12月的工资,请问我这个要怎么调整啊,地税就只是看2016.1-2016.12吧,
勤恳的路灯
于2017-10-20 13:34 发布 936次浏览

- 送心意
老王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给地税专管员说明情况,不用再调整了。
2017-10-25 22:15:25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贷方发生额
2022-04-28 14:18:00

你好,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17-06-28 09:41:05

就是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的借方本年累计
账载金额一般与税收金额一致
2016-03-22 18:26:40

你好!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核算
2020-06-23 17:10:4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