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月其中一个员工的“农业户口的失业保险”应申报为0,可是我给申报了12.32元,(即失业保险多申报了12.32元,导致发工资时,失业就多扣了12.32元,也导致个税少交了1.24)。 地税局说“12.32元不能修改了,也不能退款了。”专管员说“把账调平,” 2、具体怎么调账?分录怎么写?(里边的逻辑关系搞不清了,最好写丁字账解释下) 8月社保局扣款额是正确(即“地税申报的个人失业款数”-“社保局扣的个人失业款数”=12.32元)
妮妮
于2017-10-16 16:17 发布 128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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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16:56
可以在下个月申报社保险时,把12.32元从下月要申报的社保总额中减去吗?
相关问题讨论

可以在下个月申报社保险时,把12.32元从下月要申报的社保总额中减去吗?
2017-10-16 16:56:30

你好!将4月计提的社保费用从回来就可以
2018-05-24 09:07:26

都是在国家税务局网站的,现在合并到一个了。
2021-12-08 10:13:12

您好,建议提成可以按差旅费来报销,就可以减少工资,少交个人所得税了。
2018-05-27 15:04:30

您好同学,去大厅里改,你自己也可以在网上改的,但是不会操作就去大厅里
2019-10-17 23: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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