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批外购存货年初、年末借方余额分别为9900万元和9000万元,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余额为235万元,该批存货跌价准备年初、年末贷方余额分别为940万元和880万元,当年转回存货跌价准备60万元,税法规定,该笔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包括在内。 (1)事项一:2012年年末存货的账面价值=9000-880=8120(万元),计税基础为9000万元。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余额=9000-8120=88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880×25%=220(万元)。为啥这个纳税调减60?

左手~幸福
于2017-09-07 10:15 发布 4023次浏览
- 送心意
袁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转回实现了以前年度调增,现在调减了
2017-09-11 11:03:34
您好,正在为您解答
2023-09-04 19:40:16
你好,同学。
1,存货转回部分应纳税所得额中要考虑的,这个计提和转回计税都是不认可的
2,没太明白您这里的意思
2020-09-03 14:41:20
1,属于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60×25%
后面题材您没发全呢。
2020-08-27 15:33:19
请您稍等,我来看一下题目
2020-05-28 19: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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