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10月份公司购买了一批礼品(酒),对方开发票给我们了,货也发过来了,我们在10月份也认证了该发票,但是款是在11月份才付给对方的。请问10月份的这笔会计分录该怎么做呢?
安安嘛嘛
于2015-11-04 18:39 发布 637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5-11-04 18:44
就是说这种给客户赠送礼品的发票不要抵扣是吗?那入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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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建议这种发票不要抵扣
借;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不是所有的进项发票都要抵扣的,这样税务风险很大
2015-11-04 18:43:27

你好,发票认证就正常入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2019-08-29 14:37:14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2018-08-20 17:26:29

如果是跨期认证进项发票时,才会有不同的分录。如果是取得发票就认证了,就是正常的分录。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018-05-23 15:19:19

计入管理费用。。。。。。
2015-11-12 1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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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嘛嘛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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