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开银行汇票给乙公司,但误开抬头为丙公司。(不考虑甲公司重开) 现乙公司持抬头为丙公司的银行汇票,请求丙公司背书转让给乙公司。 丙公司与乙公司是兄弟公司,丙公司同意背书给乙公司。 请教:丙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账务处理。
优秀的板凳
于2014-09-13 16:26 发布 635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相关问题讨论

丙公司应该可以不进行账务处理
2014-09-13 19:46:28

您好,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后,在被背书人处写上个人的姓名即可。
2017-06-01 09:32:38

你好!
可以的。
2018-09-17 17:13:37

收到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转让时
借:应付账款
贷:应收票据
如果我的回答让您满意,请给予好评,谢谢!
2019-05-21 12:28:07

你好!是的,除非他再背书转让。
2014-09-19 20:25:1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