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个职工工龄六年。因患重大疾病公司在医疗期内仍然按基本工资发放生活费。现医疗期和合同期都已满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现就经济补偿金计算出现疑问。职工每月工资3000左右公司提出按3500为基数计算补偿金。计算补偿金是应该用3500×6还是用3500×12?
Flying youth
于2017-07-22 20:49 发布 1692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7-22 20:52
老师我经济法有点记混了,是什么情况下按2倍计算?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 3500×6
2017-07-22 20:51:40

你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20-06-13 22:48:10

3000×3×5
按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不超过当地工资3倍
2019-03-11 16:25:24

你好。同学。经济补偿金=实际工作的年限*平均工资,3000*5
2019-02-21 18:46:44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17-06-08 14: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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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解答
2017-07-22 20:51
邹老师 解答
2017-07-22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