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怎么通俗易懂的理解这句话? 2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生产企业应按卷烟调拨价格申报纳税,怎么理解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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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12-03 17:17 发布 1022次浏览
- 送心意
悠然老师01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
2022-12-03 17:19
学员你好,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这句话的意思如果受托方计税价格1000,出售方卖价不高于1000,税已经交了,所以不需要再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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