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B.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怎么用大白话来解释下这3个业务,怎么理解?怎么通俗易懂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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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11-18 14:50 发布 2004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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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关于价外费用的规定如下:“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2022-03-21 21:26:24
您好,您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
2022-11-14 15:38:16
你好,是按照价税分离,按照金额确认进项税,金额确认入账价值
2024-02-26 10:22:08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
2022-02-10 10:58:03
你好,就是说折扣和金额必须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否则都不能减这个折扣来交税
2022-11-18 14: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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