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为300万元,其中本年度国债利息收入15万元,税收滞纳金5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25万元(税法核定的业务招待费2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年初数为5万元,年末数为4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数8万元,年末数3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 B)万元 A.294 B.295 C.221.25 D.220.5 这道题怎么解答?和利润总额什么关系?

汪玲考研成功上海有房死磕
于2022-06-07 16:58 发布 4061次浏览
- 送心意
余余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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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的,需要全额纳税调整交所得税。
2024-01-05 11:22:00
=300-15+5+(25-20)=295。会计利润调整税会差异后得出应纳税所得额
2022-06-07 18:26:57
你这个600万不是会计利润,如果说是会计利润,你的计算就是没问题的,你这个600万是收入。
2022-01-10 22:52:51
您好,第一步:利润总额 556 万元,国债利息收入 20 万元免税,应调减利润总额,所以应纳税所得额=556-20=536(万元)。
第二步:税收滞纳金 10 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此时应纳税所得额=536+10=546(万元)。
第三步:业务招待费只允许扣除 11 万元,而实际发生 25 万元,多的 14 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那么应纳税所得额=546+14=560(万元)。
第四步: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560×25%=140(万元)。
综上,该企业 2023 年的应交所得税为 140 万元。
2024-06-14 02:01:43
你好; 你这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收入的千分之五,两者取小值 来税前扣除的 ; 超过部分 才调增的
2023-05-09 16: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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