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陈钊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4-06-14 02:01

您好,第一步:利润总额 556 万元,国债利息收入 20 万元免税,应调减利润总额,所以应纳税所得额=556-20=536(万元)。
 
第二步:税收滞纳金 10 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此时应纳税所得额=536+10=546(万元)。
 
第三步:业务招待费只允许扣除 11 万元,而实际发生 25 万元,多的 14 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那么应纳税所得额=546+14=560(万元)。
 
第四步: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560×25%=140(万元)。
 
综上,该企业 2023 年的应交所得税为 1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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