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请问这是什么意思?是合并纳税还是不合并纳税?

水中的小鸟
于2022-05-28 10:32 发布 1649次浏览
- 送心意
王超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这个意思是当年企业所得税还是总公司缴纳的
2022-05-28 10:33:09
您好!就是分支机构本来是要分摊所得税在当地申报的,但是如果这个分支机构是当年才成立的话,那么当年就先不在当地交企业所得税,次年开始再分摊交税
2022-03-29 12:38:20
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是指在地方设立的企业分支机构,它们主要负责缴纳企业所得税。它们主要负责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对地方企业进行税收征收和管理等。在这种情况下,地方企业可以按照当地规定,减税和地方税收分摊办法,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拓展知识:为了激励企业发展,各地政府不断出台税收政策,如减税和税收优惠政策,以提高企业竞争力。
2023-03-17 12:09:13
您好!就是当年新开设的分公司,不用交所得税在分公司所在地
2022-03-29 11:28:59
你好
要看你是不是独立核算的
根据你的描述,当年设立的分公司,一般是按照收入来分摊企业所得税的
2022-01-12 10: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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