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财税﹝2018﹞51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您单位表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第5行2列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额为:【0】元,第1行5列工资薪金税收金额为:【4495592.94】元,比例不足8%,请确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是否完整填报。 老师这条风险提示是否可以忽略不计?

欣欣子
于2022-05-26 14:04 发布 812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您好,这个题太长了。我5分钟写不完。您追问一下吧。
2023-09-04 16:45:54
你好,没有发生的不用管,忽略就行。
2022-05-26 14:06:57
您好
请问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的吗
2022-05-25 15:56:31
你好!这个可以不用管
2022-05-10 15:16:56
你好,税收金额是允许抵扣企业所得税的,比如工资薪金那一行,只要你发下去的就可以抵扣。
2022-01-05 16: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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