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资产负债表里的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包括单 问
同学,你好 是包含的 答
老师,售后免费的配件材料是免交税费的吗?国内国外 问
您好,这个具体是什么业务?能详细说下吗 答
老师,每个月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怎么结算 问
同学,你好 本月预扣个税 =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对应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已预缴个税 其中:累计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税前工资收入 - 累计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 - 累计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专项扣除 答
老师,这种成品油的发票,开专票回来能抵扣进项税吗? 问
公司经营使用的车辆 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答
2026年6月收了一笔租金50万 (2025年9月8日—202 问
1. 2026年6月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4563.11 贷:预收账款(合同负债)485436.89 2. 补确认2025年度4个月租金(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预收账款 161812.29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1812.29 结转至留存收益(小企业会计准则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2026年1—9月,逐月结转剩余8个月收入 每月结转:485436.89÷12≈40453.07元 借:预收账款 40453.07 贷:其他业务收入—租金收入 40453.07 答


增量留抵税额是什么意思
答: 你好,意思就是说你的留底税额是可以退回来。
老师你好!什么是增量留抵税额?什么是存量留抵税额?
答: 增量”,顾名思义就是“增加的数量”。所谓的“增量留抵税额”,就是“当月期末留抵税额”大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金额。将原先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进行了大幅升级,保留升级了原先增量留抵税额退还的政策。《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等文件中设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可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都是以2019年3月31日为比算日,以这一天纳税人期末留抵税额作为基准金额,按照“当月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2019年3月31日增值税留抵税额”的公式计算而来。 如果结果为正,则表示纳税人当月末存在增量留抵税额,同时符合其他条件时,就可以计算并退税。如果结果为负,则表示纳税人当月没有增量留抵税额,即便符合其他条件,也不可以退税。 “存量留抵税额”不能简单地认为是“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这是因为增值税留抵税额是一个持续动态变化的数据,在纳税人按月计算并申报增值税的过程中,“期末留抵税额”始终在不断变化,不会静止地停留在“2019年3月31日”,那一天的“期末留抵税额”也不会不参与之后的增值税计税过程。 我们可以分三种情形来认识: 一是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大于0。 相对于“增量留抵税额”,“存量留抵税额”就是计算“增量”过程中的基准金额,即“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金额。假定纳税人2022年4月末存在“期末留抵税额”,按照其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比算的结果,有两种结果: 1.当“期末留抵税额”小于或等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时,“期末留抵税额”全部都是“存量留抵税额”,没有“增量留抵税额”。 2.当“期末留抵税额”大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时,“存量留抵税额”等于“期末留抵税额”中金额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部分;金额超过“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的部分为“增量留抵税额”。 二是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等于0。 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为0,即表示当月没有“期末留抵税额”。假定纳税人2022年4月末存在“期末留抵税额”,计算“增量留抵税额”的比算金额为0,如果纳税人当月存在“期末留抵税额”时,全部为“增量留抵税额”,而没有“存量留抵税额”。 三是纳税人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 纳税人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后,可以简单地认为纳税人存量留抵税额动态清零了。以后月份的“期末留抵税额”就全部属于“增量留抵税额”,并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依法退税。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请问老师:留抵税额退税是什么意思?
答: 同学你好,就是你的进项抵扣了,没有抵扣完的部分,满足了条件,是可以申请退税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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