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已正式开通,鉴于系统发现贵企业当前取得的发票金额与预缴申报的成本费用金额差异较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有关规定,建议贵企业于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及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以免造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涉税风险。请问这要怎么处理

暴躁的画板
于2022-04-16 08:18 发布 40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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