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下,就是我们公司在20年9月份进行的公司名称的变更,同年11月,一家供应商公司开了一张专票给我们,开的是我们变更前的名字,且这份票我们一直没有收到,但这张票在勾选平台能看到有这张票。在今年3月份我们和对方公司多次沟通,对方同意将他们的存根联复印盖章邮寄给我们,但是这时才发现对方在去年也进行了名字变更,想请教下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

欣欣子
于2022-04-12 16:35 发布 54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这个没事
可以去税局大厅勾选
2022-04-12 16:37:44
你好,学员对方出具一个说明,是没问题的
2022-02-15 22:36:15
同学
这个公司名称变更了不影响对方开票的。
2021-11-18 10:27:15
可以的哦,这个可以的,写哪个都行
2020-05-13 16:36:01
你好,按照B公司的名字开。需要出一个变更函,就是证明A和B是一个企业。
2024-06-28 10:23:1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