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份的客户给我们打款,当时没有开票,货是6月份的时候就发出去了,现在准备给对方开票,但是这个家公司11月份的时候变更了公司名称,现在做合同,合同上写原来公司的名字,还有一个收货确认书,也是写的变更前的公司名称,然后开票开的是变更后的公司名称,请问这样有没有税务上的风险?

大力的铃铛
于2022-02-15 22:35 发布 856次浏览
- 送心意
冉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上市公司全盘账务核算及分析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学员对方出具一个说明,是没问题的
2022-02-15 22:36:15
行,没有关系的,让对方出一个变更函就行。
2022-04-15 11:46:52
你好,同学。
需要的,需要重新去银行登记
2019-10-22 22:29:55
同学你好,公司名字可以变更的。
2021-10-15 22:41:29
股权转让的税收风险点主要有转让股权时的法律手续不符合税收法律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价格不公允
2024-04-02 10:40:21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