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通过红十字会向希望小学捐款可以全额扣除吗?还是限额扣除?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赠是全额扣除还是限额扣除呢?[疑问]
嘻嘻
于2022-03-22 15:59 发布 5285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3-22 16:01
你好!
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发文,对纳税人向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宋庆龄基金会等几十家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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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发文,对纳税人向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宋庆龄基金会等几十家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2022-03-22 16:01:17

同学您好,是限额扣除的
2022-03-22 15:34:31

您好,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这个题目过时了,所以答案过时了。
2020-08-07 22:33:57

您好,这里适用: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39号》
2021-08-12 12:40:28

你好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规定:①自2019年1月 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 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2021-11-23 09: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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