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2-03-22 16:01

你好!
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发文,对纳税人向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宋庆龄基金会等几十家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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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发文,对纳税人向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宋庆龄基金会等几十家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2022-03-22 16:01:17
同学您好,是限额扣除的
2022-03-22 15:34:31
您好,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这个题目过时了,所以答案过时了。
2020-08-07 22:33:57
您好,这里适用: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39号》
2021-08-12 12:40:28
你好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规定:①自2019年1月 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 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2021-11-23 09: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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