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甲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 年 8 月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 200 万元、相关税费8 万元,委托建筑公司建造房产,支付工程价款 150 万元,为开发房地产向银行借款,支付借款利息 80 万元,该利息支出不能够提供银行贷款证明。已知,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 8%,则该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下列计算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列式中,正确的是( )。 A.(200+8+150)×8%=28.64(万元) B.80+(200+8+150)×8%=108.64(万元) C.80+(200+150)×8%=108(万元) D.(200+150)×8%=28(万元)
娜娜酱~
于2022-03-22 09:14 发布 1574次浏览
- 送心意
何何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审计师,税务师
2022-03-22 09:28
A
---------------------------------
解析:
选项AB: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所以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200+8+150)×8%=28.64(万元);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