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银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第三季度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已知,销售金融服务适用税率为6%)。 (1)购进5台ATM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为50万元。 (2)租入一处底商作为营业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为5万元。 (3)对公业务收取结算手续费(含税)31.8万元,账户管理费(含税)26.5万元。 (4)办理贷款业务,取得利息收入(含税)1.5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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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03-10 10:34 发布 1022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题目要求做什么具体的?
2022-03-22 14:56:40
你好,请把题目完整发一下
2022-03-10 10:35:14
您好 解答如下
进项税额=5.2%2B5=10.2
销项税额=(1.06*10000%2B31.8%2B26.5)/1.06*0.06=603.3
应缴纳增值税=603.3-10.2=593.1
2022-11-04 10:44:32
银行开户交纳的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与贷款服务无关的费用,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金融服务注释,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购进的贷款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并同时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意味着,企业所支付的利息费用及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营改增之后需要缴纳6%的增值税,且这部分的税额无法做进项抵扣。
2019-05-10 15:36:26
你好题目要求做什么?
2022-03-22 15: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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