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两家公司,2019年12月1日,甲公司将其一套生产线转让给丙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取得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的股权,该生产线原值为500万元,已提折旧320万元,公允价值160万元。甲公司为此合并发生了评估费、律师费3万元,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要求:(1)计算甲公司的合并成本和资产转让损益;(2)编制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虚心的蓝天
于2022-03-05 11:19 发布 211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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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丁老师 解答
2022-03-05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