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两家公司,2019年12月1日,甲公司将其一套生产线转让给丙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取得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60%的股权,该生产线原值为500万元,已提折旧320万元,公允价值160万元。甲公司为此合并发生了评估费、律师费3万元,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要求:(1)计算甲公司的合并成本和资产转让损益;(2)编制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壮观的大树
于2021-06-21 17:23 发布 4635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