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2月1日起,月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10万元(季纳税营业额或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这是真的吗?财务出政策可以从那了解获取、谢谢
蔷~薇
于2017-03-19 18:45 发布 1139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7-03-19 22:03
哦谢谢、老师这个免的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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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免的呢。。。。。。。。。。。。。。
2018-06-26 17:27:23

你好,财政部官网财税信息
2018-11-23 19:33:17

是的,既针对一般纳税人也针对小规模纳税人。
2018-09-21 11:02:00

你好,做一笔会计分录,借税金及附加-税金减免,贷营业外收入
2019-09-29 15:10:28

你好,直接享受就可以了
2020-04-07 1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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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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