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根据财税2016年12号文规定: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小于1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那就是说一个月内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时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超过10万元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那么做账时免征的部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否也做账哪?
JQzhao
于2019-09-29 15:09 发布 3719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洪老师
职称: CMA,财务分析,cfa一级和二级
2019-09-29 15:10
你好,做一笔会计分录,借税金及附加-税金减免,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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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做一笔会计分录,借税金及附加-税金减免,贷营业外收入
2019-09-29 15:10:28

这个没有给出截止年限,这个政策的缴纳义务人既包括小规模纳税人,也包括一般纳税人
2019-04-08 21:35:17

同学你好
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
2021-05-31 07:47:39

借:银行存款
贷:税金及附加
2019-07-14 17:12:16

你好,是的,免交增值税的话附加税是免增的。这里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0-04-13 20: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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