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年12号文,关于小微企业月销售10万元(季度销售3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的优惠政策 具体从2016年2月执行到哪一年?

小石头
于2019-04-08 21:34 发布 3196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不是可以减免吗
2022-07-11 17:25:13
您好,不一样的,是不含税收入的1.5%
2024-10-11 16:08:22
是,一般人月不超过10万,是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2023-07-21 09:31:27
你好
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2-10-29 11:52:41
您好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免征额是月开票额不过10万,季开票额不过30万
如果超过了月10W和季30W的话,符合条件减半征收
这个10W和30W是开票额,应该是不含税的
2022-06-20 17: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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