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单位是集团性企业,有一部分员工,只在本单位交社保,但不在本单位发工资,他们社保单位交费部分,直接入了管理费用,个人交费部分,从另一个公司扣回,这种是不明显工资和社保不匹配,是不合法是吗?
飞南燕海
于2022-02-28 11:19 发布 1893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尽量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保、发送工资。存在业务不到位的问题。
2022-02-28 11:19:59
同学你好
工资要多计提的个人部分的社保金额
不然没法税前扣除
2022-09-06 11:50:47
您好,对的,其实是一起管理费用的了
2023-05-18 11:33:45
你好同学,这样做是正确的,但是那个应付职工薪酬后面也是要加对应的二级科目地。最好分别做三个凭证比较清楚。
2022-06-08 11:29:02
个人社保部分是在管理费用工资
2020-12-26 15:45:54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