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工资薪金所得,又经营个体户,(核定征收),这样怎 问
分别缴纳 工资,是按照累计收入-累计扣除费用-累计专项、专项附加扣除 生产经营所得收入乘以核定率减速算扣除 答
没有收到租金,是不是房产税可以先预缴纳吗?不然按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公司为员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需要缴纳个税吗? 问
你好,补充医疗保险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因任职或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津贴、补贴等所得需纳税。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明确,免税或税前扣除项目仅适用于按规定比例缴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包括补充医疗保险。 答
@ 董老师,在线吗,想咨询您个问题。 问
朋友您好,感谢您 的信任 答
@朴老师,加班10.5小时双倍,是不是9000/24/8**10.5 问
对的,这个是一天的对吧,算出来每天的然后再除以8是每个小时的 答

老师公司合同到期是2025年前。2009.08月进公司,跟劳务签合同5年。 2015转证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当时合同3年一签,2018公司只给2年一签了。 ,2020.12月份公司只给签一年合同,这样劳动合同正规嘛?
答: 你好 已经签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你本人说要签固定期限合同 不然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有哪些区别?
答: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具体区别如下: 1、主体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确定的,只能是接受劳动的一方为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是自然人。 劳务合同的主体可以双方都是单位,如劳务派遣;也可以双方都是自然人,如理发服务;还可以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如用工单位聘用退休人员做保安。 2、双方当事人关系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确立后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之间具有领导与被领导、支配与被支配的隶属关系,这种关系包括经济关系和人身关系。 劳务合同的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即可提供劳务,双方只发生财产关系,双方之间的法律地位从始至终是平等的。 3、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任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由于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组织、支配,因此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责任须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务合同提供劳动的一方有权自行支配劳动,因此劳动风险责任自行承担。“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4、报酬 因劳动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具有按劳分配性质,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工资除当事人自行约定数额外,其他如最低工资、工资支付方式都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酬除了按月的工资外,还有福利、社保保险等。 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价格支付方式等,国家法律不过分干涉。 5、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 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6、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 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7、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 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8、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劳动争议一旦发生,应注意其解决途径的特殊性。劳动争议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度,即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且,提起劳动仲裁具有时效性,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适用中断的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适用中止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啥区别?
答: 你好,劳务合同不是雇佣关系 而劳动合同是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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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的柠檬 追问
2022-02-16 13:34
幽默的柠檬 追问
2022-02-16 13:37
幽默的柠檬 追问
2022-02-16 13:38
朴老师 解答
2022-02-16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