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税法规定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 问
同学,你好 会计还是正常做,正常按期折旧 答
我们和另外一个公司共用电费,我们直接把钱交给供 问
可以的,可以这么做的 答
合作项目已完成已全额开票,甲方长期未付款,乙方通 问
1你们开的对方专票,对方已经抵扣了 是的话找他税务局 就说不支付 抵扣了 让他税务局给协商下 答
公司准备注销,资产负债表中应缴税费一行金额应该 问
还可能是留抵的进项 答
老师,自己研发的东西,没有进项要怎么办,很多东西是 问
你可以看一下你们符合免税的政策吧,符合要求可以免增值税 如果不免税的话,其他都没有发票吗?比如你的固定资产房租水电费这些没有的话需要正常就 答

建筑业依照合同价款征缴的税率0.6%,如何账务处理比较合适?因为个税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现在的处理方式把缴纳的个税记在其他应收款,现在疑惑的是,个税到最后在那个科目中冲平?
答: 个人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的建议记入营业外支出。
个税个人承担,咋允许所得税前扣除啊 ,不用挂其他应收款吗
答: 你好,扣除的不是个人所得税,而是个人所得税对应的工资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这个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如果是确实无法收回,,如何处理?想要税前扣除,确认资产损失,需要哪些扣除凭证?
答: 你好 可以做坏账处理, 一、政策依据 (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第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备查资料清单 由2018年新的政策变化可以看出,企业仅需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看。企业留存资料必须符合要求,以下整理了一份资料清单供纳税人参考: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最后,最为重要的一点是: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和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提供专项报告。 三、申报表填写 如图所示,纳税人须认真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7年版)》的附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第2行、第3行和第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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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师 解答
2017-03-10 16:16
方老师 解答
2017-03-10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