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借款100给某个投资者,借款用于购买我司设立并管理的证券产品,借款合同约定满12个月进行清算,并同步约定收益归投资人所有,到期归还本金利息。到合同到期前三个月,投资人要求提前赎回,我司对该款项进行估计越有105,5归投资人所有,名义上此时已两清,但在合同到期后净值仅为90,造成我司账面其他应收款亏损10,我司确定对该坏账进行核销,请问核销坏账后续会涉及到哪些税务处理(比如是否能税前扣除、纳税调整),这样是否有哪些税务风险?

于2020-05-26 14:19 发布 643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0-05-26 15:26
这个并不影响你现在进行清算是按照这个公允价值作为税法口径,你账面上的这个90是作为会计口径,差额部分是正常完税处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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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5-26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