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一个由多个子公司组成的服务型集团公司,所有的外包服务都是由总部统一采购,供应商开票的客户为总部的发票。这些服务实际是要母子公司共同使用。请问如何将这些成本合法地分摊到子公司去。税务上如何操作。

冯唐
于2022-01-28 10:56 发布 100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01-28 10:58
您好,可以让总部给子公司开发票,或者母子公司独立与外部供应商结算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可以让总部给子公司开发票,或者母子公司独立与外部供应商结算
2022-01-28 10:58:14
你好 ; 你们总部是授权给分公司去开展业务; 分公司后期收款开票不 ?
2022-08-17 16:22:48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是不可以的
2022-01-11 19:03:23
如果实际提供服务的是子公司,那么相关的税务责任也应由子公司承担。如果母公司代为结算和开具发票,可能会被视为虚开发票或逃税行为,从而面临税务部门的处罚。
由于合同上并未明确服务提供方是子公司,这可能导致在税务审计或检查时被认定为不规范的合同安排,从而引发税务风险。
为了降低税务风险,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服务是由子公司提供的,并详细描述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
2.确保付款和发票开具与合同内容一致,即如果服务由子公司提供,那么付款也应直接支付给子公司,并由子公司开具发票。
3.如果存在母公司代为结算和开具发票的情况,应与税务部门沟通并取得合法合规的税务处理方案。
2024-04-12 16:03:59
同学,你好
母公司开具,那需要母公司收款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2024-10-12 10: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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