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怎么理解(不考虑纳税调增调减)<br>1比如我们张三自然人成立了一个个体户A 应纳税所得额是55万,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10500,应纳税额是(55*35%-10500)*50% =91000<br>2、张三同时又办了一个合伙企业B,应纳税所得额是3万,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 ,应纳税额=3万*10%-1500 =28500 请问在填写汇总C表的时候,他的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应交个税怎么计算?

水中的小鸟
于2022-01-18 14:15 发布 1350次浏览

- 送心意
来来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2-01-19 10:59
你好 我坐标河北 我问了下我们这边税局
说是您合并之后找对应的税率 之后还是可以减除个体户那边减半的优惠的税额
您可以问下您那边税局是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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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老师 解答
2022-01-19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