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公司,属于个体,国税和地税都是按季度缴纳。前期没有会计建账,现我从1月开始建账,1月缴纳2016年第四季度的国税和地税,我的凭证做的是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但是我需要在建账是录一个应交税费的期初数嘛,以便缴纳时可以冲平应交税费这个科目
蜀人
于2017-02-23 15:47 发布 1058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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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不过因为之前没有建账,所以下面这个分录只是建议,这个最终是减少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所以你要冲减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17-02-23 15:49:51

已经交税款了,怎么还挂着呢?是不是没结转增值税,直接做的借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18-03-23 09:19:48

你好,是属于付款凭证。
2020-06-05 13:19:11

你好,同学。
这个对方科目一般写第一个。
2020-06-03 22:19:20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是的
2021-12-30 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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