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18年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销售收人2500万元。(2)销售成牵1100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5)营业外收人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因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带纳金6万元)。(6)计入成库,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50万元,投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25.3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3.7万元。要求:请计算该企业201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请输入内容
炙热的白云
于2021-12-22 10:45 发布 2371次浏览
- 送心意
乔乔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1-12-22 11:09
你好,同学。
(1)会计利润=2500-1100-670-480-60-40+70=220
(2)广告费扣除限额=2500*15%=375,应纳税调整=450-375=75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5*0.6=9,但不超过2500*0.005=12.5,应纳税调增=15-9=6
捐赠支出扣除限额=220*12%=26.4,应纳税调增=30-26.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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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和销售收入的0.5%孰小的金额税前扣除。
福利费按照工资总额14%以内扣除。
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2%以内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工资总额8%以内扣除
2020-05-15 14:18:13

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和销售收入的0.5%孰小的金额税前扣除。
福利费按照工资总额14%以内扣除。
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2%以内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工资总额8%以内扣除。
2019-01-19 11:10:11

您好 稍等 解答过程中
2023-12-22 14:26:14

稍等,我计算一下哈,发给您
2022-11-02 20:27:36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工费经费限额=200*2%=4调增1万元
福利费限额=200*14%=28调增2万元
教育经费限额=200*8%=16不调整
国债利息调减1.2万元
税收滞纳金调增0.1万元
赞助支出调增3万元
招待费限额1=26.5*60%=15.9,限额2=6500*0.005=32.5 调增10.6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8+1+2-1.2+0.1+3+10.6=23.5
应纳税额=23.5*25%=5.875
2022-06-17 08: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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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乔老师 解答
2021-12-22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