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公司是批发手机的二级代理公司,销售出去的商品存在返利,比如,购进1万块钱货款,销售金额是2万,返利2000元。实际银行收到的款项1.8万元。返利的金额直接在我们内帐上提现,这笔款都是以个人名义打进来的。现在,对公账户,如何确认收入?需要开发票把折扣金额体现出来吗?之前的会计每个月开几百份发票,全部都是开给个人,里面提现出来折扣金额,我觉得是否可以做无票收入?有没有区别?
咕噜
于2021-12-06 23:07 发布 7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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