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自2019年4月1日起持有乙公司20%的股权(重大影响),乙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100万元,这一部分属于甲公司的投资收益部分需要计入甲公司2020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本年年末余额列示金额中吗
正直的铃铛
于2021-12-06 11:29 发布 1227次浏览
- 送心意
家权老师
职称: 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按权益法核算就需要列示,按成本法核算不需要列示,等对方宣告发放股利时再列示
2021-12-06 11:31:54

同学。你是什么问题呢
2019-09-06 18:45:45

你好!
包含的,你的理解很对
2021-09-03 18:46:20

您好,这句话是错误的。
2020-07-07 00:17:23

合理。
综合收益总额=其他综合收益(税后数)%2B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可以核算企业除去净利润之外其他影响所有者权益的项目,更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比如股票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贷方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不影响利润,但是增了了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此时考虑综合收益总额,能够全面反映企业权益投资的成果。
2020-05-29 20: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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