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10月1日转为一般纳税人,我已提交了现代服务业加计递减的声明,但是在10-12月我公司没有开票收入,那在10-12月收到的进项税额需要提前认证吗?因为涉及了加计递减的政策在2021年12月31日止,我要享受就必须将进项税额全部认证了,这种操作可以吗?对今年或者明年有什么影响吗?
实操学堂
于2021-11-01 09:40 发布 1058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1-11-01 09:41
你好 ; 可以的; 你确实要认证的也可以 ;但是你要注意下你增值税税负率的考核 。 如果你税负率过低 会可能税务系统预警有查账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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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了加计扣除声明吗?
2022-06-10 10:43:42

你好,你有其他的发票吗?不是成本的,比如费用类的,没有的增值税抵扣不了的。
2022-06-07 17:43:58

你好,是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吗?
2022-06-01 11:19:19

你好。直接百度,比如辽宁省增值税发票综合勾选平台就找到了。
按照自己需。
按照自己需要的进项进行勾选就行。
2022-05-17 13:16:27

但是选择不抵扣,会不会不太划算?
2022-05-17 10: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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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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