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老师,一个公司要成立子公司,与代办注册信息的公司签的合同服务费是5000元,已付定金2500,现在说是需要通过公户付合同价格之外的1000元费用,也就是说最后给对方公户付款除了合同5000元,还需通过公户付另外的1000元,这样的话,公司实付对方公户金额6000 大于 合同金额5000,这样做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该怎么做账?不可以的话,请问应该怎么做合适,

忧虑的冰淇淋
于2021-10-20 12:58 发布 70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收入直接做就行了
大于合同没事
按照实际金额来做
2021-10-20 12:59:40
你好,这个是为了销售发生的吗
2017-07-03 16:04:56
你好,房屋过户到你单位的名下吗?如果是的话,借固定资产,贷应收账款。
2023-05-11 14:05:58
按照收入进行确认,年度汇算清缴需填报关联交易往来报告。
2020-05-26 11:11:22
你好,同学
母子公司就是指母公司投资成立的子公司,两者间都是独立的法人主体。
会计核算也是单独核算,双方间款项往业是作为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
2019-10-28 10: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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